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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科院安全检查组来苏州纳米所检查安全工作

日期:2014-10-27

|  来源: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【字号:

  1024日,根据中科院办公厅2014年隐患排查工作要求,由兰州分院牵头,新疆分院、西安分院共同组成的检查小组来苏州纳米所进行安全检查。 

 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纳米所安全工作情况汇报,查阅了文件记录及工作记录。随后检查组深入安全工作一线,到氢气站、消防监控室、生化平台和化学药品库等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。 

  经过细致深入的现场检查后,检查组召开内部会议,形成安全检查结果反馈报告,并向研究所通报了检查总体情况,所党委书记、副所长刘佩华出席座谈会。 

  兰州分院副院长杨青春对此次检查进行了总体评价,指出纳米所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,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,各级、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,安全管理专职人员配备到位,经费保障到位,逐级签订了安全责任书,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,开展了消防演练,提高了全员的消防意识。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,各类应急预案基本符合体系建设要求。危险化学品能够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,做到了规范管理。内部安全防范设施满足治安保卫工作要求,消防系统、监控系统、配电系统运行正常,电梯等公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到位。 

  杨青春代表检查组提出了改进建议,建议露天液氮储存区在原有视频监控基础上增加探头,建议适量增加灭火器数量,增加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流程图。他表示此次安全检查效果良好,西部分院到东部分院交流感触很深,达到了检查学习的目的。 

  刘佩华表示,对于检查组提出的改进建议全面接受。纳米所的安全工作需要在不断发现问题中持续改进,对于上述建议纳米所一定会具体落实。 

  最后,中科院办公厅领导吴立光讲话,对检查组的认真工作表示感谢。他指出,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保证安全稳定促进发展。中央在新形势下的治国理念,需要我们深入理解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,一定要做好安全工作,杜绝事故。此次跨区域安全检查,院里高度重视,我们在今后要更有针对性、突出特点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。 

安全检查座谈会

现场检查

现场检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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